经基道公共机构劳动董事制条例修订讨论全面展开
为提高经基道公共机构劳动董事制的实效性而进行的制度改善讨论正式拉开帷幕。
从被束缚于任意规定的引入条款到经营评价联动,计划通过条例修订来解决制度全面问题。
据经基道公共机构劳动董事协议会(以下简称经劳协)19日通报,经劳协于18日与经基道议员李在英召开政策合作座谈会,讨论了"经基道公共机构劳动董事制运营条例"的修订方向。
经劳协传达的修订意见大致分为三个方面。在引入阶段,要求将作为任意规定存在的劳动董事引入改为义务化。在活动阶段,建议提供活动时间和预算支持,防止因劳动董事活动而产生的不利待遇,改善理事会议案提交程序。在选任程序方面,包含了强化选举·任免公正性,在任期满期前选出后任者以预防空缺的内容。
此外,还强调要在条例中为道知事制定依据,检查各机构劳动董事制运营实况和经营参与业绩,并将其反映在机构·机构长经营评价中。经劳协认为,评价联动才能使机构真正保障劳动董事的活动条件和权限。
经劳协解释说,现行条例对制度的稳定扎根存在局限性。
此次座谈会上,还讨论了道所属公共机构的财政健全性评价指标问题。有指出,一些机构因出资金减少和人工费·固有目的事业费支付而消耗基金和基本资产,现行指标未能反映这种机构间的财政状况。李在英议员表示,若经劳协提交现案资料,将基于此研讨改善方案。
经劳协计划反映座谈会意见,补完条例修订案,并继续与道议会·经基道相关部门协议。
李在英议员表示,"为防止劳动董事制沦为有名无实的制度,需要在条例中赋予实质性的权限和义务",并称"将积极研讨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和具体立法方向"。
经劳协会长朴性希表示,"劳动董事制是将现场的经验和声音与公共机构负责任的决策相连接的制度",并强调"必须明确保障劳动董事的权限和活动条件,并将机构运营实绩反映在经营评价中,制度才能实质性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