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基道查处夏季溪谷·河流违法行为23起

休养地搭建平台售卖食物行为开发制限区域内违法行为集中查处
经基道特别司法警察团对溪谷·河流等夏季休养地进行了违法行为集中查处(经基道供图)
经基道特别司法警察团对溪谷·河流等夏季休养地进行了违法行为集中查处(经基道供图)

经基道特别司法警察团19日宣布,对溪谷·河流等夏季休养地进行违法行为集中查处,共查处23起违法案件。

此次查处为了防止在夏季假期期间游客增加的溪谷·河流等休养地重复发生的非法占用和未报告营业行为,为道民提供安全舒适的休养环境,从7月20日至31日进行了为期12天的查处。

查处的违法案件包括:△河流非法占用3起、△未报告餐饮店营业及营业场所面积变更申报未履行13起、△未报告其他游乐设施业营业2起、△开发制限区域内无许可搭建公作物·土地形质变更等5起。

主要违法案例如下:A业所未获管辖机关许可,在河流用地上搭建临时建筑物和平台等用于餐饮店营业,已被查处。

B业所未进行食品接客业申报,却配置厨房设施并向不特定多数人烹饪·销售食物;C业所未报告即搭建水滑梯和游泳池等水上游乐设施进行营业,已被查处。

D业所在开发制限区域内未获管辖机关许可搭建帐篷和平台等进行餐饮店营业,已被查处。

根据《河流法》,未经许可占用河流将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根据《食品卫生法》,未报告食品接客业营业或营业场所面积变更申报未履行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根据《观光振兴法》,未报告经营主题公园业将被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根据《开发制限区域法》,未许可搭建公作物或变更土地形质将被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经基道特别司法警察团长权文柱表示,“溪谷和河流是道民任何人都应该自由安全使用的空间”,“我们将持续进行查处,使休养地私有化和违法营业破坏法治秩序的行为得以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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